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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首届最具责任心领导干部”刘志贤先进事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21 字体:【】【】【

 

    刘志贤,2011年12月正团职转业至娄底市国资委。任现职以来,他尽忠职守、兢兢业业,以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实干精神赢得了领导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他先后组织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起草出台了《娄底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为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有效依据。指导出台《监管企业人事管理规定》,探索和建立了适应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面对改制企业领导干部安置,他勇于直面矛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烟草物流园、棉纺厂资产处置,职教幼教老同志上访等问题,做到了不回避、不推诿,有理有节讲清政策依据,坚持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问题。

  扎实推进结对帮扶村的扶贫工作,以扶贫帮困和整村推进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和工作组成员一起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新思路,协调扶贫项目、资金,并多次到村里走访落实,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严格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的开展。对国有企业的督查亲力亲为,并对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有效促进了工作高标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