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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发件人: 周悦
来信时间: 2015-07-14
信件标题: 如何理解市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的特殊性?
信件内容: 市国资委2005年正式挂牌成立,定性是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国资委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属有关国有企业统一归口监督。请问,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特殊性体现在哪?

回复内容:

周悦,您好!

国资委是特设机构这个词非常巧,没有说你是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其特就特在:首先这个机构定位是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出资人代表(通俗一点就是股东代表),如果是行政部门来履行出资人代表,就会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不能再搞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这一套。其次,整个运行机制,不能比照行政部门那一套,发个红头文件,到年底开个工作大会什么的。重点在监管,监管政府所出资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经营,资产是否保值增值。管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经营业绩,而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第三,国资委不履行政府部门公共管理职能,专司出资人职责。

回复时间: 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