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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2-13 字体:【】【】【

  一、单位职能职责:

  娄底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省属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担娄底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央企对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有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娄底市国资委及洪水坪磺矿。上述机构中,共核定人员编制49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8人。另洪水坪磺矿退休人员4人,抚恤人员8人共计135人。

  我委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改革发展科;业绩考核与分配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加挂产权管理科牌子);监事会工作科;资本合作科(加挂娄底市企业与中央、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办公室牌子)、安全生产督查科、宣传与群众工作科、组织人事科、党建工作科。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事业单位2个,娄底市国资委后勤服务中心、娄底市人民政府驻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各一名,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娄底市国资委后勤服务中心编制6名。

  娄底市人民政府驻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编制9名。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及洪水坪磺矿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全市央企对接奖励及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4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45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2.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389.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安排59.3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93.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97万元,主要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93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3.4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及管理经费170万元,日常工作经费85.13万元,央企对接奖励专项经费15.00万元,洪水坪磺矿专项支出23.35万元。

  (三)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9.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5.00万元,公务接待费 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 5.00万元,主要用于经贸合作洽谈。

  公务接待经费 20.0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央企对接及监事会工作支出。我委将进一步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与去年预算相比支出下降53%,其原因是公车改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7年收支总预算742.45万元。

  (七)关于 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42.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2.45万元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00万元。

  (八)关于 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97万元,占60.47%;专项支出293.48万元,占39.5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本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88万元,减少22.14%。

   

  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