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娄底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下设办公室。2006年3月,市委决定市国资委和市国企改革办合署办公。2009年娄市国企改革办〔2009〕15号文明确市国企改革办各组室工作人员组成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市国企改革办主任由市国资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职工安置与群众工作组、资产评估与处置组、社区服务机构移交组、市国企改革办专设国企改制督查与审计验收工作办。主要负责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对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社区职能移交后的社区建设等工作。
(二)项目的实施依据
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2012〕6号)关于上轮市国企改制缺口资金5171万元,通过三条途径筹措(处理国企改制剩余资产、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列支、向省里争取),逐年解决。2015年市人大审议通过《2016年娄底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安排了200万元作为国企改革补助支出。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解决各种矛盾、缓解信访压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经市国企改革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并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会商,对国企改革补助支出专项资金200万元进行了安排。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各县市区国企改制后,市管企业退休干部慰问金、中央、省属驻娄企业“三供一业”工作经费、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遗留问题、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费用、改善部分社区基础设施等支出。
二、 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的顺利到位能够妥善解决市管企业退休干部慰问金,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遗留问题,中央、省属驻娄企业“三供一业”工作经费,上轮国企改制遗留个案的处理,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有效缓解我市信访压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项目预期总投入200万元。
(三)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市管企业退休干部慰问金,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遗留问题,中央、省属驻娄企业“三供一业”工作经费,上轮国企改制遗留个案的处理,改善社区基础设施等,对于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社会大局的稳定,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 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项目按照《娄底市国企改革办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目标的报告》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0万元专项目资金已据实核拨,并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其他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总投入200万元,均已落实到位。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实际支出为200万元。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状况良好,设立了专门账户,对市财政局拨付给市国企改革办专项资金130万元,严格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其余70万元由市财政局按照据实核拨的原则统一拨付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通过工作督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实行监督管理,至今尚未发现违规违法事件。
四、 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一)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严格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则,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特点,按照市国企改革办督查与审计验收工作办的有关规定,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把是否改善社区生活环境、稳定社会大局作为评价指标,通过目标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对本项目的财务进行审计与验收。
(二)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项目支出后基本实现了申报绩效目标,对改善国有企业改制后的社区生活环境、稳定社会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