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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29 字体:【】【】【

(一)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高举一面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国资工作实践。

2、紧扣两个首要。一是首要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体系、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二是首要抓好“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强力推进廉政自律建设。

3、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积极推进中央省属驻娄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工作;二是严格国资监管,构筑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三是夯实央企对接,做好招商引资和央(省、强)企对接项目立项落地工作,科学编制我委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三五”规划具体计划。

4、实现四个转变。一是改革由浅入深转变,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强化监管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建设;三是央企对接由粗变细转变,加大项目的服务与帮扶力度;四是讲规矩守纪律由组织要求向自觉从严从实转变,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度。

5、力促五个提高。 一是通过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力促党员党性修养提高;二是通过严格依法监管,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力促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水平提高;三是通过落实经营责任、大力开拓市场、改进企业管理、维护安全稳定,力促国有资本增值水平提高;四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促宣传工作水平提高;五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建设活动以及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力促国资人和谐幸福指数提高。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6年,我委全年财政预算收入864.72万元,其他收入48.65万元,共计收入913.37万元。

全年实际支出9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31万元,项目支出162.00万元,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474.4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1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75万元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9.64万元。

2、项目支出:

①央企对接奖励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各先进单位,并全额拨付;

②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12.00万元;

②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及管理经费135.00万元。

3、“三公”经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44万元。

②公务接待费14.12万元。

③因公出国(境)费3.5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根据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拓展央企对接成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绩效如下:

 1、加强国资监管。加强监事会建设,成立了3个正科级监事会,调整、充实了监事会队伍。修订出台了《娄底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新修订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已在市自来水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华达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收缴国有资本收益1266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大力推行依法治企,建立了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选聘了法律顾问9名。狠抓安全生产,年初与9家监管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18次,查出安全隐患193处,整改安全隐患193处。

2、深化国企改革。今年,我委牵头承接的改革任务有6项,目前,已完成3项(改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另外3项(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推进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混合所有制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正在有序推进。推进中央省属驻娄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完成供电移交7500户,供水移交4830户,供气移交650户。推进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工作,按省国资委要求完成了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测算,并由社保部门发放到位。完成市保安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权转让方案的制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市自来水利源电梯服务公司运行平稳,效益良好。

3、狠抓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工业提振三年行动计划和实体经济大帮扶活动,出台《娄底市国资委加速转型奋力赶超工业提振(2016-2018)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稳步推进华达空调异地搬迁扩建等一批项目建设。全部委领导深入15家厂矿企业、项目工地企业,为企业解决问题50余个。年初确定的27个央(省、强)企对接项目中,在建项目5个,建成投产项目15个,拟对接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339亿元。据统计, 5个在建项目今年已完成投资22.2亿元,15个建成投产项目完成销售35.43亿元,实现利税5.6亿元。今年重点推动了湖南南方水泥并购在娄三家商混企业、市自来水公司三水厂一期建设、华新水泥冷水江有限公司、华辉科技光伏发电、市公交总公司(棚户区改造、公交枢纽站、新开公交路线)等5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目前,5个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9.2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5亿元。加强央(省、强)企对接,今年5月28日,在长沙举行的娄底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签约暨重大项目推介会上,我市与中铁投资集团等17家央企签订20个战略合作重点项目,新增对接项目超额完成任务。目前,20个签约项目已开工4个,完成投资1.68亿元。

4、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对基层党建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有序推进基层党建八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责任心教育,各支部按规定动作完成4个专题学习讨论,委领导到联系点或所在支部讲党课20场次,遴选一批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知行合一奉献社会的典型人物,编印《先锋》典型人物宣传册,在《娄底日报》“国资人风采”栏目展示先进事迹。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财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为简化工作流程和核算方便,在日常账务处理时未准确划分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不便于清晰查询各项支出实际发生数,年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摊到各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2、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经费追加预算指标的问题。我委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经费,是纳入年初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但是年底对账,这部分资金都是以年终追加预算指标的形式下达的,影响我委部门预算控制率。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制定并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既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全部做到专款专用,在账务上设置专项资金专账,反映工作经费的专项资金的经费结余情况。

2、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经费。建议将这部分资金的绩效考核指标剔除,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预算控制率的范围。

今后,我委将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绩效管理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