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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资委纪委2013年工作要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3-18 字体:【】【】【

    201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兼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重点工作

  <一>抓廉政教育,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加强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要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分别在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三方面加强学习教育工作。2、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以营造“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崇尚勤廉、反对贪腐”为目标,在系统内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使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抓制度落实,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水平。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委纪委将督促委机关和各监管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自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2、强化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日常工作来抓;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脱离职工群众和损害职工权益行为,坚决纠正铺张浪费、讲派场、摆阔气行为,维护企业良好形象。3、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将反腐倡廉教育、建章立制、监督制约结合起来,提升惩防体系系统化水平、配套化水平和实用化水平,发挥惩防体系的功能和效力,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工作。1、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专项监督制度,对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认真对监管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权力运行的监管盲点,查清权力制约的制度漏洞,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促各监管单位强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2、继续推进政务、厂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委机关的政务公开要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并按《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以确保信息发布时效合规。各出资监管单位及所属企业也要积极推进政务、厂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的内容,确立公开的方式,提出公开的要求,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做好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时效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移送、交办的信访案件,要认真办理,对信访调查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实名举报件实行结果告知制,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利。工作中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要进一步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凡有信访举报轻微违规的党员干部,由单位纪检组织出面进行“打招呼”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市纪委交办和督办或纪工委转办,由委机关或监管单位承办的信访核实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纪委或纪工委报告调查核实结果,不能按时报送结果的,要及时作出说明,做到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2、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案件,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重大投资、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要突出执政为民,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五>抓机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1、抓制度学习和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九章”、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等有关内容熟记于心,变成自觉行动,并上级要求,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作风建设规定。2、抓管理和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分别在克服形式主义、改正调查研究、改正文风和会风、反对铺张浪费、勤政务实等方面加强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1、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建设,规范管理流程,增强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各出资监管单位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抓好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组织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开展。出资监管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人员要以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为重点,认真查找干部队伍“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强化思想建设,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不断拓宽知识结构,提高监督、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要围绕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管理等内容,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活动,创新监管机制,增强合力,努力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2、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一是积极参加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省国资委纪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市纪委查办案件的跟班学习和锻炼,增强办案能力。

  二、措施计划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2、按市委要求,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九章”、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制定市国资委“作风建设六严禁、六不准规定”,制定市国资委2013年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并做好监督工作。

  3、五月份前,对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管内容进行一次摸底,掌握所属单位的领导信息和单位财务信息,建立监管单位廉洁风险信息库,按“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单位201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廉政文化宣传、学习和教育活动。

  5、根据监管企业到位情况,下半年,组织一次所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六项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款出国出镜旅游、评比达标表彰、公务用车)落实情况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专项治理检查。

  6、2-3月份,开展一次对委机关、经营公司和发展服务中心的“六项制度”(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费出国)执行情况的督查。

  7、组织一次全系统的纪检干部学习培训班,贯彻落实《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8、积极完成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