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娄底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娄底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文明交通 低碳出行”工作的通知》(娄创文办〔2016〕16号),现将通知事项摘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力争通过两年时间,让中心城区市民文明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要求
一是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倡导“六大低碳出行方式”:在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选择公交、单车、拼车、电动车、混合动力车或步行等方式出行。
三、强调事项
市交警支队每两周将把市、区机关单位及公员人员用车交通违法信息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市创文办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各单位的创文考评内容。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杜绝公务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示范带动家属子女亲友自觉遵守“文明交通、低碳出行”。
娄底市国资委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