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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资委办事指南

作者: 文章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7-03-14 字体:【】【】【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04]25号)和《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04]17号)精神,设立娄底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根据市委规定,市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

  机构全名:娄底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500号二号办公楼西头 

    邮    编:417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期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8-8313962

  传真号码:0738-8233368

  电子邮箱:ldsgzw66@163.com

  受理范围、程序及方式:受理娄底市国企改制、国资监管、央企对接相关方面的事务;由申请人先到宣群科登记,再上报领导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738-8232019